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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奉献 造福群众 栖霞建委实行义务劳动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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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无私奉献 造福群众
栖霞建委实行义务劳动制度
本报讯 不少人说,城建委“管钱管财物,拨地拨项目”,是个舒适的去处。山东栖霞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干部职工则说:“俺这儿可是个辛苦地方,单说每星期的义务劳动,就能让人出一身大汗,不信您试试?”
栖霞县城建委的义务劳动,是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的。这个处于胶东半岛屋脊的县城,过去是“一条马路一盏灯,一声喇叭响满城。”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建委花大力气把县城建成了初具规模的山城。但是,由于财力有限,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还没有跟上来,路难走,住房紧,医院少,饮水差。今年初,建委主任、党委书记林春绍带领一批党员干部义务整修县城街道边的一座厕所,既省了钱,工效又高。林春绍想,县里财力有限,要造福群众,许多事还得靠自己动手!他召开干部会议,提出由党员干部开展义务劳动,专门承担一些急、难、脏的活儿。随后,林春绍和300多名党员干部一起,一连整修了5个破旧厕所。
今年7月,建委系统党员们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七一”讲话,谈体会时大家认为,应该把突击性义务劳动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于是,决定把义务劳动制度作为建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避免义务劳动搞形式主义,他们对每次劳动的工地、任务,事先都作好安排,不摆花架子。现在,山城已建成了自来水处理工程,扩修了4条马路,新建了1万多平方米的医院,修建了8座厕所,种树数万株。在这些便民工程中,建委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义务劳动,为国家节省经费近百万元。     
            (金风 德坤 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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