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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库存光荣 减少积压得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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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处理库存光荣 减少积压得利
辽宁日报 司祥春
作为省报记者,前几天我就产品积压问题,在本溪市工交企业中进行了一番调查。
目前,这个市工业企业库存产品已达5.9亿元,差不多是去年同期的1倍。在这些库存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残次品或叫二、三等品。以该市的纺织系统为例:毛纺厂1988年生产的价值50多万元的粗纺呢,当时定价26元一米,大刮抢购风时都推不出去,一直压在库里;经纶厂生产的价值63万元的老式运动服,库存也在3年以上;丝绸厂生产的一批黑绸,其命运也同上述两种产品差不多。类似这种情况,全市恐怕还有许多许多。
公正点说,这些产品如果降价处理,是可以销得出去的。那么,为什么厂长经理们并没有销售这些产品的积极性呢?这里有许多认识和政策问题没有解决。企业第一轮承包刚刚结束,第二轮承包的厂长经理也刚刚就任。如果他是新任厂长,面对那些积压的残次产品,他既要承担处理库存造成的巨额损失,严重影响承包效果和经济兑现,又要承受“否定前任”等流言蜚语。何苦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呢?那点银行利息他还拿得起。如果他是继任厂长,如果他是微利企业的厂长,如果他是亏损企业的厂长,他又会有一些其它具体困难不好解决。这就难免影响他们的积极性。不解决谁处理库存谁吃亏的问题,厂长就宁肯背着包袱前进。
造成一种处理库存光荣,减少积压得利的局面,才能促进库存包袱的减少。在企业承担处理库存所形成的经济损失这个大前提下,能否在销售费用、银行贷款、承包指标等方面给厂长一些优惠政策,如除实行销售费用包干外,再给些差价奖、所销产品当月利息奖等;处理积压造成的亏损,银行能否单独挂帐,不加罚利息并优先贷款,允许亏损逐年弥补等。当然不影响承包人利益,不影响承包兑现是最关键的一条,具体办法可以多种多样,如处理二、三等品回款,考核厂长经理时视为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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