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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要做民族团结的模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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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6
第5版(理论)
专栏:

  共产党员要做民族团结的模范
张丁华
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指出:广大共产党员要做党内团结的模范、民族团结的模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模范。共产党员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既是党内团结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关键所在。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中华各民族的坚强团结,是维护祖国的完整和统一、抵御和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侵略和颠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坚定不移地领导和推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这就决定了广大共产党员都应自觉地做民族团结的模范。
共产党员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是党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虽然出身于不同的民族,但他们都不仅仅是本民族的代表,而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的忠实代表。如果只代表一部分人或本民族,那他就不可能成为民族团结的模范,也不配称一个共产党员。能否自觉地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强不强的重要标志。
共产党员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自觉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共产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才能自觉贯彻执行这些基本原则和政策,成为民族团结的模范。
共产党员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必须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社会主义是使中国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建立并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新型民族关系。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民族大团结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旗帜下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是共产党员民族团结模范作用的根本要求和体现。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按照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党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内蒙古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培养和使用大批少数民族干部,颁布和实施切合自治区实际的法规,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民族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极大地促进了内蒙古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这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近年来,西方资产阶级加紧对我国推行“和平演变”战略,企图“不战而胜”,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使中国变为西方大国的附庸。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也几度泛滥,极少数敌对分子公开否定党的领导,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同时,也出现了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阴谋活动。这是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的具体表现。广大共产党员要善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有这样那样模糊甚至错误认识的同志多做思想工作,讲清道理,提高他们的认识;对极少数蓄意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敌对分子,则必须进行坚决的揭露和斗争,及时挫败他们的各种阴谋,维护祖国统一,保证我国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
共产党员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必须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而努力。广大共产党员,无论是哪个民族,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都要带头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指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巩固边防,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全国经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我们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地担负起历史责任,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为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作者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原载《求是》1991年第9期,本报发表时有较大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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