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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门路帮助农民卖余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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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探讨与研究

  广开门路帮助农民卖余粮
李清林
我们佳木斯市1990年粮食生产获得特大丰收,全市粮豆总产达145.8万吨。目前,全市除完成了33.45万吨粮食定购任务和留足口粮、饲料、种子外,农民手中还有五六十万吨余粮待售。
农民手中的余粮问题如何解决?最近我市召开粮食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的研究。
第一,按照中央提出的建立中央、地方、农民三级储备制度的要求,建立县级粮食储备制度,做到以丰补歉。收购资金由银行提供贷款,用省给粮食定购保证金作为利息和费用补贴。
第二,农民自己储一块。动员农民在留足口粮、饲料和种子的基础上,每户自储两麻袋粮食。全市25万户农民可储粮5万吨,真正做到藏粮于民、储粮备荒,提高广大农民抗灾自救的能力。
第三,发展畜牧业转化一块。最近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决定,我市1991年增加奶牛、黄牛、羊、猪等家畜饲养,养殖水面增加1.3万亩。实现上述计划,既能增加农民收入,也可以丰富城镇副食品供应,又多转化农民手中的16万吨余粮。
第四,工业用粮储一块。我市现有以粮油为原料的粮油加工、油漆化工、食品、酿造等工厂500余家,年耗粮30万吨,各用粮单位要多收购一些,储存起来,以备加工需要。
第五,议购外销卖一块。对不符合国家专储标准的余粮,可本着“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放开市场,敞开经营。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供销、乡镇企业、外贸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点多、购销渠道广的优势,扩大粮食经营;各个农贸市场坚持常年开放。
第六,以粮易物换一块。要组织粮食产区和城市销区、主产区和非产区挂钩,可以用粮油产品兑换盐、棉、煤、钢材、化肥等产品。
总之,解决农民手中余粮问题的途径很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只要各级领导花大力气认真去抓,农民卖余粮的问题是可以尽快解决的。
(作者为中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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