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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对受处分干部坚持跟踪教育 大多数受处分者认真改过进步明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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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24
第4版(要闻)
专栏:

  扬州对受处分干部坚持跟踪教育
大多数受处分者认真改过进步明显
本报讯 江苏省扬州市监察局在严肃查处违纪干部案件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教育工作,使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能够正确对待政纪处分,改正错误,振奋精神,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扬州市监察局成立后,处分了一批违反政纪的干部。他们在调查中发现,虽然有许多人能正确地认识所犯的错误,但也有一部分人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感到低人一等,精神不振;还有的不服气,甚至有抵触情绪等。同时,也有极少数单位的领导对受过政纪处分干部的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有的甚至把受处分干部当作“包袱”,设法往外“甩”。
面对这一情况,扬州市监察局重视抓好干部处分前的思想教育和处分后的跟踪教育,要求所辖县(市)、区监察局把这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列为全年工作目标百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们在这项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跟踪教育与执纪监督相结合;二是监察机关定期回访教育与所在组织经常教育相结合;三是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全市经过跟踪教育的160多名受处分干部,85%以上的有明显进步。有的重新担任原职务,有的被评为市、县、乡级先进个人。有一位副县长在1989年因违反外事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后,由于监察机关进行了跟踪教育,使他在1990年的换届选举中,以较多的票数仍然当选为副县长。
       (高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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