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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等倡导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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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妇联等倡导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本报讯 近日,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科委、人事部、化工部、轻工部、纺织工业部、商业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卫生部、解放军总政治部12个单位发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妇女中开展“做‘四有’、‘四自’女性,为‘八五’计划建功”(简称“巾帼建功”)的联合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的团体会员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活动计划,拟定评比条件。要积极争取各地区各行业党政领导的支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知还通过了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并提出1992年至1996年每年表彰100名“巾帼建功”奖获得者,全国妇联同时授予获奖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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