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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活动日趋科学化 深圳法院方便百姓打官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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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诉讼活动日趋科学化
深圳法院方便百姓打官司在
本报讯 记者王楚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活动日趋科学化。为适应特区外向型经济建设需要,法院在新设置经济审判第二庭、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房地产审判庭等基础上,最近,又大胆地对内部机构进行改革,将立案工作分离出来,形成在诉讼活动中的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部分的真正各自独立。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营说:“从诉讼程序上把受案阶段独立出来设立专门立案机构,是符合我国法律体系的。既方便老百姓打官司、港澳台胞民投诉,又利于排除法院内部‘多处立案、标准难以统一’的弊端,同时,促进了法院廉政建设。立案、审理、执行各自独立公开,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法学界人士认为,目前全国各法院依照民法体系只将审理和执行分开,现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借鉴了国际司法办案程序,把受案工作单列出来,在全国实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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