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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后开始出现新气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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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后开始出现新气象
编辑同志: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三反”运动的胜利基础上,开展司法改革运动以来,各方面都陆续出现了新气象。过去不愿作司法工作或思想上长期不稳定的干部,现在安心了,并且积极起来了。刑庭副庭长张静山说:“我不再要求调动工作了,保证服从组织。除积极带头作好工作外,还要继续检查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问事处石志成同志说:“经过司法改革,我丢掉了包袱,解除了顾虑。今后一定作好人民的司法工作。”经过调整机构,在工作方法上有了改进。民庭副庭长刘少农,过去很少下乡办案,最近却领着四个干部,带了案卷,下乡深入群众中去调查处理。接着民庭也组织了四个小组,带着现有的一百七十多件案子,分头下乡,通过群众进行审理。这样,不但可以清除积案,而且教育了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了监督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思想。现在,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复核办公室”十个干部一星期即办案一百件,并且很慎重、细密。其中审判员韩香斋一人即办了十七件。这在司法改革以前是没有过的。加强人民问事处的力量后,群众反映:
“省里的法院变了样,解决问题快了。”“干部的态度好了,谈问题真痛快。”脱离群众的老一套司法手续已改变:“送达证”改用收到条;“传票批示”改用通知书;“和解笔录”改用和解证;“提票”、“押票”改用便条。这样一来,既简便又通俗,而且也合于节约的精神。仅“提票”、“押票”一项计算,就节约用纸四分之一。另外,上至院长、下至勤杂人员,都围绕着总的工作重心,各自制定了工作计划,提出保证条件。干部们在互相监督、互相学习的原则下,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院充满民主气氛。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在干部中已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东西了。现在我们正继续贯彻司法改革,为搞好人民的司法工作而努力。 高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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