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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私存的恶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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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公款私存的恶果
合川县小河乡政府工作人员公款私存问题严重。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一年四月,在该乡工作过的四十五人中有二十四人搞公款私存,金额达一百一十多万元,侵吞利息四万多元。其中,原副乡长任某公款私存十一万八千多元。乡财政所长兼出纳公款私存十三万三千多元。私存公款的主要来源是:财政资金、干部误工补贴、民兵训练费、五保户烈军属补助款等。
公款私存导致财政监督失控,造成国家财政收入流失,助长了奢侈浪费,腐蚀了干部,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为增加罚没收入,该乡、村一些干部只要拿钱,就放任“超生”。仅一九八九年,该乡就超生了一百八十三个子女。一九九○年,该乡先后三次将三千八百元公款以“奖金”、“补贴”名义私分给乡干部。乡里一些干部巧立名目,随意开销,导致专款不能专用。原副乡长任某、计划生育干部郑某等人私存公款,贪污受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四川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阳学智 龙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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