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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应量力而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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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应量力而行
我省京山县在农村实行集体出钱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过程中,不少地方投保面过大,管理失控,严重超出集体经济承受能力。
全县已投保的三百三十六名干部中,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只有二十四人,仅占百分之七。年龄在四十岁以下的一百七十八人,占百分之五十三。有不少人只有二十多岁。有一个村给老支书、新支书、村长、会计、治安主任、妇女主任、团支书、出纳员等十名干部全部保险,集体花款三万六千元。在一百三十一个村中,相当多村违反财经纪律,乱挪乱用集体资金,有不少村甚至动用灾情减免款、公粮减免款、计划生育罚款、土地征用费等搞保险。
由于养老保险存在上述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农村干部、群众之间有了矛盾;不利于村干部的团结。不分年龄、贡献的投保,使在职干部与不在职干部之间、年轻干部与老干部之间产生矛盾。孙桥镇有十八个土改、合作化时期任职的老支书,现在每年只能得到一二百元补助,他们看到目前在职的年轻干部二十几岁就保了险,以后每年可领到养老金七百元,意见很大;削弱了集体经济实力。实行干部养老保险的一百三十一个村,村平均集体负担一万二千六百元。有的村由于无力负担,只好动用公积金和其他专用资金,对工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湖北人民广播电台 晏乐安
       湖北荆州地委办公室 冯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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