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中日贸易协议延期半年议定书在京签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01
第4版()
专栏:

中日贸易协议延期半年议定书在京签订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为继续促进中日两国人民间的贸易,签订中日贸易协议的双方,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北京签订了中日贸易协议延期半年议定书。根据中日贸易协议第七条之规定,经双方同意,将中日贸易协议有效期间延长至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为止。
代表中国方面在中日贸易协议延期半年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长冀朝鼎,代表日本方面签字的是:日本高良富、帆足计、宫腰喜助的代表、中日贸易促进会常务理事铃木一雄。
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中国进出口公司经理卢绪章、副经理倪蔚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络部部长谢筱乃等。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日本石川制作所顾问国分胜范、东邦商会经理白水实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