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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切实支持实施“希望工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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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2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教委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
切实支持实施“希望工程”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国家教委近日发出关于支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希望工程”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视人民群众的创造,切实支持“希望工程”的组织、实施,使其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通知指出: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被世界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有效做法。特别是在我们这样的人口众多而经济又不富裕的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更必须坚持“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希望工程”即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动员人民参与办教育的一种极好形式。
通知强调,各界人士对学生的资助,主要用于购买课本和学习用具。受资助学生的杂费,所在学校应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予以免收。被资助的儿童、少年入学或复学后,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他们受完当地规定所限的义务教育。要教育学生与资助单位或个人加强联系,以作为激励人们坚持学习、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
通知还明确提出,各地应对热心参与“希望工程”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当地实施义务教育、尊师重教、表彰奖励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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