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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外交部发表公报不许外国法律凌驾于墨法律之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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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3
第6版(国际)
专栏:

墨西哥外交部发表公报
不许外国法律凌驾于墨法律之上
据新华社墨西哥城11月21日电 (记者庄霞琴)墨西哥外交部20日晚发表公报指出,决不允许在墨西哥的本国或外国企业将外国法律凌驾于墨西哥法律之上。
墨外交部是在得知一家拥有美国投资的墨西哥企业根据“托里塞利法案”而取消了同古巴国家旅游局的一项合同后发表上述严正声明的。公报指出,凡是在墨国土上的墨西哥企业,不管其资本来自何方,都应遵守墨西哥的法律。公报说,墨政府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阻止这种无视墨西哥法律的做法。
美国国会通过的“托里塞利法案”已遭到墨政府的多次指责。墨政府认为,该法案是对国际法准则的践踏,并强调国与国之间建立贸易关系是一国主权的充分体现,不应受第三国意志的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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