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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国防工程军民共管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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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要求各地
进一步做好国防工程军民共管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国防工程军民共管的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为转发解放军总参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防工程军民共管工作的意见》发出的通知指出,国防工程是军事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已经建设好的国防工程保护好、管理好,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共同责任。对国防工程,主要是陆军设防工程实行军民共管,是新形势下搞好国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军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民兵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维护管理国防工程的积极性,切实把国防工程保护、管理好。
《意见》包括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防工程的管护工作;依法强化共管意识,加强对共管工作的领导;抓好国防工程军民共管工作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国防工程军民共管的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国防工程的安全保密工作等5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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