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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签订核电站合作合同 李鹏总理出席签字仪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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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01
第2版(综合)
专栏:

中巴签订核电站合作合同
李鹏总理出席签字仪式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卢劲)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今天在北京签署了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30万千瓦核电站的合同。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蒋心雄和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伊斯法克在合同上签字。
国务院总理李鹏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在此前会见了前来参加签字仪式的巴基斯坦代表团,同他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这项核能和平利用的合作是1989年11月由中巴两国政府总理原则商定,并由双方经济、技术人员进行多次友好协商后于最近达成协议的。
李鹏总理在会见巴基斯坦代表团时说,不久以前,中国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中国加入核不扩散条约。中国和巴基斯坦签订核电站合作合同是中巴经济技术合作的一个新的内容。这项合作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发展核能,促进巴基斯坦的经济发展,造福于巴基斯坦人民。他指出,中巴双方都同意这一项目将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保障。
李鹏表示相信,通过中巴两国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电站的建设将会圆满完成。
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巴国务部长兼国家计委常务副主任卡兹在会见时首先转达了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对李鹏总理的问候,并感谢李鹏对这一项目的关心。
卡兹重申,巴基斯坦核电站的建设完全用于和平目的。他表示很高兴得知中国秦山核电站建设取得了成功,相信巴基斯坦的核电站也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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