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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九万余元 内外勾结倒烟牟利 原宁夏烟草专卖局局长杨杰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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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2
第4版(要闻)
专栏:

贪污受贿九万余元 内外勾结倒烟牟利
原宁夏烟草专卖局局长杨杰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社银川1月10日电 (记者秦凤桐)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兼自治区烟草公司经理杨杰等人贪污受贿一案今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杨杰及公司销售处长王艳菊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7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另有2名被告被免予刑事处分。执法机关已依法追缴、没收此案中的赃款赃物2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6.5万元。
现已查明,集党、政、企大权于一身的杨杰,依仗上下左右建立的“关系网”,利用烟草专卖权力,内外勾结,肆意进行权、钱交易的经济犯罪活动。
杨杰等人以向一些私人、单位批供紧俏香烟,办理烟草准运证、人员调入、提升职务,以及向外提供帐号、擅自提高或降低卷烟销售价格、给销售单位搭配供烟品种和为卷烟厂销售劣质香烟等手段,大量收受、索要贿赂;利用国家调整卷烟价格之机,伙同他人囤积名优卷烟,倒卖牟利;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公司索要和报销“业务费”、“招待费”、“会议费”从中贪污,以“样品烟”、“品吸烟”名义送人情、拉关系,甚至倒卖“样品烟”。近两年中杨杰一人就贪污受贿9.2万余元,王艳菊受贿、贪污12.9万余元。他们把国家计划拨给宁夏的香烟,不仅投放黑市,而且倒往外地,大发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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