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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同亚美尼亚签署经贸协定 亚美尼亚副总理会见我政府经贸代表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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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2
第7版(国际)
专栏:

我国同亚美尼亚签署经贸协定
亚美尼亚副总理会见我政府经贸代表团
新华社莫斯科1月9日电 (记者万成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间经济贸易协定1月9日在亚美尼亚首都埃里温签署。
中国政府经济贸易代表团团长、经贸部部长助理刘山在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第一副主席萨尔基相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双方还就发展中亚两国的经贸关系、互设商务代表处的问题进行换文。
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是1月8日开始对亚美尼亚进行为期3天友好访问的。这是亚美尼亚独立后,中国政府代表团对亚美尼亚进行的首次访问。
两国政府间经贸协定签字前,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副总理兼国家经济部部长巴格拉强会见了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会谈。刘山在转达了田纪云副总理和经贸部部长李岚清对巴格拉强副总理兼经济部长的问候,并请他转达李鹏总理对亚美尼亚总理加·阿鲁秋尼扬的问候。
巴格拉强副总理说,亚、中政府间经贸协定是两国签署的第一个经贸协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他表示,亚美尼亚愿同中国发展经贸等各方面的关系。
巴格拉强副总理请刘山在部长助理转达他对田纪云副总理、李岚清部长的问候,并请转达亚美尼亚总理加·阿鲁秋尼扬对李鹏总理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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