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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中求发展 以发展促稳定 内蒙古民族团结经济繁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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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4
第1版(要闻)
专栏:

稳定中求发展 以发展促稳定
内蒙古民族团结经济繁荣
本报呼和浩特电 记者傲腾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在民族工作中注意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以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建设,发挥三大优势,从发展民族经济入手,不断缩小少数民族、民族地区与先进地区间经济文化方面的差距,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发挥政策优势: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近几年来,制定了37项地方性法规和295项政府规定和30多项特殊优惠政策,为发展民族经济创造了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地域优势:近几年来,在原有的满洲里、二连两个陆地口岸的基础上,经上级批准又新开10个陆地口岸,并将东部呼伦贝尔盟和西部乌海市开辟为经济改革试验区,实行北开南联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
三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内蒙古号称“东林西铁、遍地是煤”。自治区实行资源转换战略,以国家能源、交通等重点工程带动这些地方民族经济的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经济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1980年至1990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由65亿元增加到285亿元,平均年增长9.3%,提前两年实现了翻一番目标。1990年全区人均粮食产量达450公斤,实现了自给目标。农牧民人均收入达647元,比1980年增长2.37倍。其中以蒙古族为主的牧民人均收入达到906元,超过了农民收入水平。90%以上的牧民实现了定居和半定居,草原上出现星罗棋布的集镇,牧区大部分乡、村通了公路和电,牧民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民族经济的繁荣发展,使其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民族团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近几年间内蒙古出现了1570个民族团结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还出现了许许多多民族间互补性的经济联合体和经济实体。共同的经济利益使各民族群众亲如一家,谁也离不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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