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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信封上不能贴竞赛答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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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点题

邮寄信封上不能贴竞赛答卷
编辑同志:
1991年6月,《青年文摘》杂志社举办有奖阅读知识竞赛。我按杂志社的规定将答卷表格贴于信封背面,贴足邮票寄出后,却被某邮局退回。邮局的“改退批条”告知“信封外面禁贴竞赛试题卷”。为此,我曾投书你报,询问缘由,你们将我的信转到邮电部邮政总局,邮政总局复函告知:“所附改退批条内容是符合邮章规定的。”
但如今,举办知识竞赛或其他活动的单位要求将答案贴在信封背面的仍屡见不鲜。如,1991年10月8日《中国电视报》刊登的全国中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观众有奖评选活动的说明规定是:“选票贴在信封背面,贴足邮资平寄”。这次活动还办了“京邮准办证”(第267号);10月9日《深圳商报》刊登的“深圳市‘钜建杯’房地产知识有奖竞赛”的规定说得更干脆,要求将答案“贴在自备的信封背面(切勿装进信封里)。”
如果邮电部门确有“信封外面禁贴竞赛试题卷”的规定,那么为何不制止竞赛举办单位的这种做法?
福建厦门市开元区委 王加山
王加山同志:
信封是用户传递书面信息的载体,它的主要作用是保护信息完整准确地寄达目的地。信封上除了收、寄件人地址、姓名、邮政编码、邮票、日戳等保证信件准确传递的文字、标记外,不宜附加其他东西。对此,邮电部邮政总局曾于1987年以通告形式公之于众。在信封上粘贴知识竞赛答卷,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32条关于邮件封面上“不得印(写)有或者粘贴与邮件无关的文字或者其他物品”的规定。在信封上粘贴其他文字或物品,还会影响邮局加盖处理章戳的清晰度,有碍于提高邮件传递质量。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确保邮件迅速、准确、安全地传递,邮政部门规定,对用户投入信箱、信筒的贴有或印有知识竞赛答卷、广告等内容的信件,一律作退回处理。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将知识竞赛答卷贴在信封上寄递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有些主办单位不了解邮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二是有个别邮政部门未能认真执行邮政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维护邮政法及邮政规章制度的严肃性,避免因信件不合格而退回给寄件人带来的烦恼和损失,希望各知识竞赛主办单位举办知识竞赛时,严格遵守邮政法的有关规定,协助邮政部门做好通信工作。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要求全国各邮政部门严格把好这一关。
邮电部邮政总局国内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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