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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亮“丑”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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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17
第4版(要闻)
专栏:新闻特写征文

街头亮“丑”记
任贤良 霍国林
这不是一般的商品展览。展出的“商品”应有尽有,品种之多,花样之新,令参观者无不瞠目。从“名烟名酒”,到
“进口”服装、“金条”、“银元”,以及儿童用的“母乳化奶粉”、病人用的“医药用品”……但人们看后,又无不产生一腔的厌恶和愤恨。
1月10日,石家庄地区工商局举办的“假冒商品”街头展览,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围观者。
在“假冒医药用品”展台上,人们看到的是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将外形、色泽相同或相近的药品换贴商标,将兽用药改作人用药,还有过期的劣质药,以及不作任何消毒处理私自组装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看着这些“谋财害命”的假冒产品,围观者中发出一片谴责之声。一署名韩朝文的同志在留言簿上写道:“假冒医药商品害人至深,令人深恶痛绝,咬牙切齿……”
在“假冒生活用品”展台上,有薄肉片裹着土豆块或烂骨头的“牛肉罐头”,有用凉水、香料、糖精兑成的“高橙”,有将碱面和色料染制的“酶点”混装在一起的“加酶洗衣粉”。一位少妇抓起一袋用面粉、糖精制作的“母乳化奶粉”气愤地说:“真是太坑人了!”
最大宗的还是各种假冒烟、酒。仅去年一年,石家庄地区查处的各种假冒酒就达6万余瓶,各种假冒卷烟万余条。制造、贩卖假烟、假酒,还出现了由原来的高档品种向畅销的中低档品种转化的趋势。
在几十米长的“假冒商品”展台上,展出的假冒商品达30余种。对于这次展览,群众拍手称快,他们希望今后能“多办几次,以帮人们提高鉴别能力”,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打击制造、贩卖假冒商品这种坑害消费者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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