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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农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工商局长们的新话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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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引导农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
——工商局长们的新话题
新华社记者 傅刚 本报记者 张锦力
90年代,中国农民正满怀信心地奔向小康。但是,历史的经验表明,农村经济的振兴,单靠种植业是不够的。如何引导农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这是新年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会议的新话题。
不少地方的工商局长认为,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民不再以土地作为唯一的谋生手段,开始进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领域,这是引导农民转向非农产业的良好契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集中更多的力量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要从五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支持搞好乡镇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改行转产的乡镇企业,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对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允许实行担保;支持乡镇企业与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联合,实行优势互补;支持乡镇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核准登记;帮助乡镇企业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商标和广告。
二是支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允许社会化服务组织兴办加工企业,实行系列化经营;允许其跨行业和跨地区经营,以壮大经济实力;对支农部门在农村设立的服务组织,支持其办成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农户办的服务实体,允许其逐步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是积极培育农村市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引导乡镇企业进入集贸市场,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程捷说,在保定地区新城县白沟镇这个仅有1.5万人的小镇,近年来随着白沟市场的兴起,旅店、饮食店已发展到100多家。白沟市场的兴起,带动了周围地区加工业的发展。
四是继续鼓励农村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凡是放开的农产品,个体户都可以经营,既可以长途贩运,也可以按规定从事批发业务。山西省工商局局长赵承亮说,自从去年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后,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呈稳定增长势头。到去年10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31.7万户,人数达53.5万人,自有资金19.5亿元。
五是维护好农村的经济秩序。加强对农村经济合同的管理,重点抓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和社会化服务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专营的监督,重点打击取缔假化肥、假农药、假农膜、假种子、假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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