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阅读
  • 0回复

乐而有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2
第8版(副刊)
专栏:

乐而有度
聂定华
天文学家根据地球自转速度在慢慢减速这一规律推断:在很多亿年以前,一天不是二十四小时而是十几小时甚至几小时;而在将来的一天,却会长达三十多小时,甚至更长。按此不断延长的时日计算,人的生命将意味着实际上的延长——这自然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实却常常令人感叹,人生苦短,“时间不够啊”,故此,抓紧人生的分分秒秒,成为有志者的人生追求。班固《汉书·食货志》记载:“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原来,古人把夜晚的时间算做半日,就多了十五天,等于延长了生命的三分之一。看来,古人对于时间长短的辩证关系,是早有认识的。比起古人来,现代人的时间观念自然要强得多。“时间就是生命”,早已成为流行口号。珍惜和抓紧分分秒秒,快节奏的生活,便成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当今的人们不仅重视生活的节奏,而且更注意生活的质量。因为科学地安排生活,将有助于更好地工作和学习。不用说,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场地、项目开始代替过去单调的业余生活。但任何娱乐都应当有“度”。福祸相倚,那种“我还没玩够”的过分“积极”态度,未必让人乐观。日前又听说有“抓紧人生的分分秒秒及时行乐吧”的说法(见之于某娱乐场所打出的广告),则更是让人不解。
《国语》云:“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迷乱),患莫甚焉。”今日,正当的娱乐虽居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正在弘扬,但那被“方城”围困而不能自拔,受黄片缠绕而萎靡沉沦,于舞厅斗殴而招伤残之祸……之类“愚乐”、“乱乐”事亦不可小视。倘若不加分析地动员人们抓紧分分秒秒去“乐”,究竟“乐”在何处,“紧”在哪里,倒真要成为应有之“警”了。
当然,我并不怀疑这家娱乐场所的性质和文明(若有问题是不应得到批准的)——虽然娱乐的内容可能仅止于舞厅、台球、录像、卡拉OK之类,我也不怀疑这是店家出于营业目的而提出的“高档”口号,但作如此导向,总不免让人担心:抓紧人生的分分秒秒去及时行乐,会不会导致“乐极生悲”的后果。须知,即使是正当的娱乐也应乐而有“度”才不致产生消极影响,再说从人生价值和当前国情来讲,“及时行乐”且还要抓紧“人生的分分秒秒”怕也不妥当。
总之,如何抓紧人生的分分秒秒,确是处于“乐”中的朋友们三思的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