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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应杜绝非法婚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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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1-2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新邵县应杜绝非法婚姻
最近,我们与县法院、妇联一道,对我县小南、龙口溪、下源、车峙等4个乡的婚姻状况作了一次调查,发现“童子婚”现象比较普遍。在抽样调查的262对已登记结婚或非法同居的青少年男女中,结婚时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168对,占64%,未办结婚手续而非法同居的62对,占23.7%。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给社会带来了种种危害。
首先是少女的身心受到摧残。多数少女因过早结婚,身体发育不良,体弱多病,未老先衰。由于不满自己的婚姻,有人以自杀抗婚,逃婚少女达46人。逃婚者中,有的被拐骗他乡,有的四处流浪。
其次是家庭纠纷急剧增多。“童子婚”基本上都是包办、买卖婚姻,彼此间缺乏了解,无感情基础,婚后矛盾大,纠纷多。163对童子婚中,婚后感情不和的有106对,占65%;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有45对,占27.6%;已经离婚的有17对。婚姻家庭纠纷又直接导致索赔彩礼、分割财产的民事纠纷,甚至引发了恶性事件。
三是导致早育超生。“童子婚”的生育年龄平均为18岁,最早生育的只有15岁。
湖南新邵县委宣传部 谭春湘 黎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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