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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飞鸽”坑人“发票”助纣为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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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冒牌“飞鸽”坑人
“发票”助纣为虐
去年12月19日上午,我在武强县朝阳商场买自行车时,一位自称是天津第二百货商场“推销员”的小青年把我领出了朝阳商场,热情地指着几辆28型“飞鸽”加重自行车说:“我们首次到这里搞批发业务,请您挑我们的吧,我们的车子便宜,这是天津一厂生产的一等品,保修三年。”说完,另外一个人拿出了事先填写好的“天津市商业批发专用发票”。我一看有发票,便信以为真,当即以195元的“优惠”价格买下了一辆,推销员随即递给我一张盖有“天津市第二百货商场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现有发票为据)。车子骑了没几天,脚蹬子就不转了,拆开修理时发现,前后中轴及脚蹬子都没钢珠,全是用铁丝圈代替的,车子的电镀、商标、喷漆等部位也发现生锈、掉漆等问题,一些行家看了这辆车子后告诉我:“这是冒牌货”。
如果“推销员”没有盖着“天津市第二百货商场”公章字样的发票,我是绝对不会上当的。这种发票究竟是怎么流到市场上来的?希望天津市第二百货商场查一查。
河北武强县刘厂医院 刘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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