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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大中型商业企业经营机制上海商界试行“六自主”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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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9
第2版(经济)
专栏:

转变大中型商业企业经营机制
上海商界试行“六自主”改革
据新华社上海2月18日电 (记者厉正宏)今天起,上海商界试行的“六自主”改革,将使48户大中型企业在企业经营、商品定价、劳动用工、工资分配、投资发展和机构设置方面更充分地承担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权力和义务。
把企业推向市场,促使大中型商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是这项改革的宗旨。
在坚持做好主营业务、发扬经营特色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可以扩大经营范围,调整经营结构,选择经营方式,发展多种经营,是经营自主改革方面的主要内容。
对于商品定价的改革,在国家政策法规下,企业可依据价值规律、市场供求情况分别执行国家定价、市物价主管部门定价和行业协议价以及自行定价。少数经营风险大、季节性强的商品,鲜活商品,库存积压商品,甚至可在一定幅度内直接与顾客面议价格。
这项改革的另一特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企业法》,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要求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为企业创造宽松、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企业在投资发展中的改造装修、设备更新添置、对外投资、开发科技、补充流动资金诸方面,均享有自主决策和实施权。企业内部的机构设置也可自主决定。任何上级机关或单位不得要求企业设置对口机构,也不再以此作为评估企业优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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