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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工会法修改草案基本可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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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
工会法修改草案基本可行
新华社北京二月二十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今天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工会法修改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
顾昂然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工会法(修改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总工会邀请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企业座谈,征求意见。
他指出,大家认为,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对一九五○年制定的工会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修改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地方、部门、企业的意见,对修改草案提出一些修改建议;有些问题由于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暂时没有改,拟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加以研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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