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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代表、委员要求: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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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1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

一些代表、委员要求:
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专门小组组长刘延东说,这个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关系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的大事。今年,全国人大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作为执法大检查的内容之一。为了使这个法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当务之急是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
政协委员洛桑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后,加强执法是个关键。他指出:“如果没有一个权威性、实质性的主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难免职责不清,政出多门,互相扯皮。此外,还需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以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些代表、委员谈到,现在,有的地方儿童文化、教育、娱乐设施缺乏;不少儿童用品价格昂贵,使许多家庭难以承受。这些问题之所以突出,与许多部门不重视青少年工作有关。
政协委员丁耀民说:“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就应加倍关心青少年成长。从这个意义上看,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是小事。” 本报记者 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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