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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四川出台科技兴川“五十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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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08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
四川出台科技兴川“五十条”
新华社成都电 (记者徐波)四川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科技进步,振兴四川经济的决定》(简称五十条),把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发挥四川科技优势的核心内容,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合法诚实的劳动多做贡献早致富。
为鼓励科技人员多做贡献,“五十条”中大胆引入了利益导向机制。
规定对推动科技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拨专款给予重奖。对开发性研究成果实行两次奖励,待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效益后,可参与评奖,实现产业化后,可再次给予奖励;
对直接承担国家和部、省重大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科研单位和企业可以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纯收入中提取。企业还可以从技术开发项目投产所取得的效益中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提取对直接参加项目科技人员的奖励费,其费用可列入生产成本;
被组织选派到农村承包、领办、租赁乡镇企业和参加农业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在承包收入中承包者所得应不低于50%;
凡分配到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民办科技实体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由这类企业引进的科技、管理人员,保留全民所有制人员身份,可上浮一至三级工资,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至少固定一级工资;
自愿流动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城镇科技人员可不转户口;
“五十条”的出台,为四川的科技人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造机会。在四川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举行的“五十条”座谈会上,代表们群情激昂,纷纷表示要利用这一条件奋力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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