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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干部思想,把婚姻法交给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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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3-03
第3版()
专栏:

打通干部思想,把婚姻法交给群众
中共乐平县委书记 谭英富
江西省乐平县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统治时期,是封建势力较严重的地区,封建的婚姻制度,封建的家长制度和夫权统治、重男轻女思想在群众中占着统治地位。全县租妻、典妻、卖妻、溺婴盛行。包办买卖婚姻、童养媳,不准寡妇结婚、打骂、虐待、杀害妇女和强奸妇女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广大的劳动人民中间,真正自由结婚的根本没有。地主恶霸是迫害妇女的最大凶手。如第一区李林乡恶霸地主黄老虎看上了贫农洪元和的老婆,就勾结伪乡长连抓洪元和两次壮丁,强逼洪元和把老婆“租”给他。
乐平县解放三年来,经过广大群众的斗争,封建婚姻制度已受到沉重打击,新的婚姻制度已逐步成长起来。三年来,全县约有一千六百对在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下结合的、确实不能共同生活的夫妇在人民法院离了婚,有四千余对在各区政府登记离了婚,解除了封建婚姻的痛苦,经过自由恋爱找到了可心的对象。在土地改革复查民主团结阶段,有五百对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举行了新式结婚。三年来到区政府登记结婚的有一万余对。曾在农村中流行一时的“穷人翻了身,老婆离了婚”的错误说法,现在有了根本的改变。
自一九五二年起,童养媳、望郎媳、租妻、典妻和早婚的事情没有了,公开的买卖婚姻已经绝迹了。打骂、虐待和杀害妇女及溺婴的事已大大减少。和睦、团结、自由、幸福的家庭不断地增多。
由于婚姻法规定了保护妇女和儿童利益的原则,妇婴卫生事业逐步发展。三年来共训练新法接生员一百五十六名,保健员一十八名。一九五二年共接生一千六百三十五个男女婴儿,死亡率占百分之二点七(解放前儿童死亡率占百分之十)而且有效地制止了虐杀女婴的现象。
三年来由于贯彻执行了婚姻法,妇女获得了解放,妇女的劳动热情和参加政治活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妇女在自己的努力与党的培养下,有八十五名脱离生产参加了工作,另有半脱离生产的乡干部及当选乡长、副乡长(二十一人)的妇女干部二百六十七名。农村中还有妇女积极分子一千六百多名,他们多数被选为乡委员、村妇女代表、主任和小组长。这批人在各种社会改革和生产运动中起着积极的作用。全县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将近十万人。有一万一千人开荒田七千二百八十亩。在前年捐献飞机大炮运动中,许多妇女把多年积存的金银首饰拿出来支援我们“最可爱的人”。乐平镇妇女李海规把离婚时带来的九钱金子全部捐献了。她们并做了慰问鞋八千二百八十三双,写慰问信一千多封。
乐平县是怎样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呢?
一、党、政领导重视,结合各种中心工作贯彻婚姻法。一九五零年婚姻法颁布后,中共乐平县委就强调提出:贯彻婚姻法,解决妇女切身利益问题,是发动妇女群众参加反对封建地主阶级斗争、消灭封建残余思想的重要武器之一。县委并通知各区、乡立即组织干部普遍学习婚姻法。一九五零年六月间,中共浮梁地委书记金少英在县区干部大会上作了婚姻法的报告,并亲自主持测验,打下了贯彻与学习婚姻法的基础。一九五一年春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曾接连发生了六件虐杀妇女的案件,更引起了党政领导干部的注意。分析当时的情况,主要是区、乡干部本身有浓厚的封建思想,成为贯彻婚姻法的阻力。如六、七区负责干部怕离婚案件太多,规定民政助理员七天办一次离婚纠纷。第二区工作队工作人员王树民把离婚妇女的手指打伤了。其他如干部带领民兵捉奸,限制妇女离婚,不准嫁外乡人,不准嫁相好的等不法情事就更多。县委委员曾几次到妇联了解工作情况,研究和布置妇女工作。县长、县委在几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都作了贯彻婚姻法的报告。特别是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的代表会议上,县委明确地指出了贯彻婚姻法的重要性,经全体代表讨论通过作出了关于贯彻婚姻法的决议。县委委员在各种干部会议上都亲自讲解婚姻法,布置妇女工作。这样引起了区、乡干部的重视。二区区委书记宋有钧自己主持婚姻法宣传棚的工作。三、四、五、八区区委书记都亲自掌握区的婚姻法模范会议。乡、村干部一贯积极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很多。
三年来县妇联在贯彻婚姻法工作中也作了很大的努力。共召开代表会议五次,解决了妇女切身利益问题。一九五一年画了婚姻法挂图,拿到各区展览。一九五二年九、十月间,共二十五天的时间,开展了全县性的贯彻婚姻法的宣传周。各乡都开了宣传贯彻婚姻法的会,使广大男女群众受到了教育。一九五二年九月间妇联控诉了杀人的凶犯,更配合法院组成婚姻法检查小组下乡处理婚姻案件,参加陪审婚姻案件一百多件。一九五二年七月办了妇女干部训练班,提高了妇女工作干部的工作能力。
三年来法院在处理婚姻案件中,积极支持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斗争,保障了妇女的权益。为了帮助妇女解除不合理婚姻的痛苦,一九五零年婚姻法颁布后,法院就不再向当事人要介绍信,并经常组织干部下乡巡回审判,就地解决婚姻纠纷。
二、大张旗鼓地运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并注意表扬模范,树立旗帜。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二年,仅法院就在各种会议、训练班、代表会作婚姻法的报告三十余次,听众一万余人,都是农村中的干部和骨干分子。对违反婚姻法的干部进行了公开指名的批评,对好的则加以表扬。积极的表扬模范,树立旗帜,举行新式结婚,发生了良好的影响。一九五一年冬土地改革复查时,每乡都举行了新式结婚,在宣传上起了积极作用。一九五二年九月,动员与组织了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分村分组宣传婚姻法。在县、区举行物资交流会上,法院与妇联都搞了宣传棚,把典型的违犯婚姻法的案件画成漫画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直接受到教育的观众有八、九万人。民间艺人也被组织起来,说唱和编演婚姻法的戏剧,很受群众欢迎,现在有不少区、乡都运用各种戏剧形式(如话剧、赣剧、歌剧等)编排演出,影响及于全县。
三、把婚姻法交给群众掌握和运用,变成群众自觉执行的法令。做到这一步,主要是要发动区、乡干部和代表等骨干分子,向群众宣传。一九五零年六月地委书记对区干部婚姻法的测验,及一九五一年县妇联主任在区、乡干部扩大会上对区、乡干部的测验,引起干部对婚姻法的重视。一九五一年八月和一九五二年九月,以法院、妇联为主,两次组织了婚姻法检查组,通过区、乡干部等骨干分子,发动群众处理典型案件,使群众初步掌握了婚姻法的精神。法院每次下乡巡回审判案件时,都首先通过干部研究,征求意见,组织群众讨论,再公开判决,不但使基层干部学会了调解婚姻纠纷的办法,提高了干部的威信和积极性,更大的作用是把婚姻法交给了群众,使群众能够运用婚姻法解决本身所发生的婚姻纠纷。这是政策法令、领导意见和群众见面的方法。
目前乐平县在贯彻执行婚姻法方面还有一些问题。打骂、虐待、杀害和侮辱妇女的事件,在个别的地方还存在。继徐根光、吴水忠打杀妻子案件之后,第五区范家乡女干部范月枝在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日被人暗杀在离家二里远的山坞里(现正侦查中)。公开的买卖包办婚姻和早婚在广大的农村里已经没有了,但变相的买卖婚姻和早婚现象还个别存在。根据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来看,还有许多应该离婚的妇女没有得到解决。不准离婚妇女带财产,不准嫁相好男人的事,还在某些地区存在。个别干部封建残余思想还很浓厚。如第一区文教助理员华志泉因小学教员张余山与王香妹恋爱,被民兵抓去开会斗争,就把张余山开除,逼得二人双双吊死在一棵树上。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三年来贯彻婚姻法经验,中共乐平县委已决定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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