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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列加案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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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9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诺列加案始末
本报记者 张启昕
4月9日下午3时,身穿军服,佩带4星将军肩章的巴拿马前政府首脑诺列加将军,面无表情地出现在迈阿密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霍弗勒尔宣读了陪审团的裁决,认定他犯有“诈骗”、“共谋”、“贩毒”等8项罪状。美国地区法院将于7月10日进行判决。如果罪名成立,诺列加可被判多至120年徒刑和63.5万美元罚款。此间舆论认为,即使减刑,现已58岁的诺列加也将终身囚禁。
在美国历史上,一个美国陪审团对一位外国元首定罪,这还是第一次。
美国地区法院于去年9月16日对诺列加“贩毒案”正式开庭审讯,在6个多月时间里,先后传讯了数十名证人。陪审团的定罪裁决公布后,美国行政当局称这是打击贩毒活动的一个“重大胜利”。但此间专家认为,诺列加案似了未了,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在法律程序上,审案过程都遗留下一些颇有争议的问题。
其一,诺列加落入美国手中的经过极不寻常。诺列加与华盛顿之间的关系本来十分微妙。当1983年诺列加成为巴拿马实权人物时,他同美国军方和情报部门关系密切,据称他为美方提供过不少重要情报。但在80年代后半期,诺列加与美之间的矛盾增加,从外交争执,上升到公开冲突。美国为维护它在巴拿马运河区和中美洲的战略利益,不断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对诺列加施加压力,逼他就范或下台。其间,美国地方司法部门还于1988年2月提出了诺列加参与贩毒的指控。
1989年12月,美国借机突然入侵巴拿马,诺列加在美军占领巴拿马城后,躲进梵蒂冈使馆,但最终还是落入美军手中,并于1990年1月4日被押解到迈阿密,成为一名美国监狱中待审的囚犯。由此,诺列加被俘一事的合法性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一位同案被告律师迈克尔·奥凯恩近日称,诺列加将军虽不值得同情,但对他进行起诉的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对他的劫持也是违反国际法的。因此在审讯中,诺列加的首席辩护律师鲁比诺从开庭至今一直抗辩美国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此案,理由是,诺列加是在美军非法入侵巴拿马被非法抓获的“战俘”,而不是一般的“刑事犯”。但起诉人却称,尽管诺是个显要被告,对他审讯则是一件“毒品案”。法官甚至裁定,辩护律师在审讯中不能提出美国起诉诺列加的“政治动机”。
其二,此间一些刑法专家认为,美国政府部门在诺列加案审讯中采用的手段已经引起了争议。据报道,美政府为了让40多名贩毒分子或刑事犯出庭作证,与之达成减免徒刑等交易,以便利用罪犯的口供,说明诺列加同麦德林贩毒集团合作,通过巴拿马向美运送毒品。因此,对诺列加定罪的依据不是直接证据而主要是间接证据。
此外,美政府还冻结了诺列加在国外的资产,使辩护律师缺少必要经费从事充分的辩护活动。被告律师虽然引用美国反毒执法机构官员的信件,申诉诺曾协助美进行反毒战,却不得公开诺列加与美合作从事秘密活动的“保密文件”。凡此种种,都提出了一些引起争论的法律问题。
诺列加案从1988年2月开始提出,至今已过4年。尽管目前审讯已告结束,但错综复杂的案情却难以使人相信此案已就此了结。
 (本报华盛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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