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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召开全省贯彻婚姻法运动会议 批判干部错误思想规定开展运动的步骤和方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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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3-04
第3版()
专栏:

河北召开全省贯彻婚姻法运动会议
批判干部错误思想规定开展运动的步骤和方法
中共河北省委在二月二日到六日召开了全省贯彻婚姻法运动会议。到会的有中共各地委、市委、县委、镇委委员和妇委书记等。大家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联系当地情况,联系个人思想,对中央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进行了讨论。经过这次会议,到会干部基本上肃清了对贯彻婚姻法的模糊思想,认识到贯彻婚姻法的重要性,一致感到中央的指示是非常适时和正确的,大家都增加了搞好这一运动的信心。这次会议主要发现和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确了这次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性质、目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会议中批判和澄清了许多干部“左”的急躁情绪和部分干部的右倾消极思想。如有的干部认为运动的方针既是宣传教育,就不能把运动搞得彻底,就不能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他们要求按“三反”的劲头开展运动,用镇压反革命的威力处理人犯。他们主张:对包办买卖的婚姻都要进行登记,没收彩礼,再决定离或合;凡是早婚的都要退婚;凡是寡妇都要改嫁;凡是打骂老婆、溺婴、堕胎的都要受到法律处分。会议批判了这种“左”倾的有害观点。因为这样会把运动搞乱,加深群众对婚姻法的误解,扩大家庭纠纷,恶化夫妇、婆媳之间的关系,打击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些干部则有右倾情绪,他们过低地估计了群众觉悟程度,不相信广大群众对贯彻婚姻法的迫切要求,过分地强调贯彻婚姻法与各种工作的矛盾和困难。他们说:
“既然是长期的,那就慢慢来吧!反正一下子也解决不了多少问题。”会议指出这种思想会使运动轻轻滑过,同样会使党脱离了群众。
第二、初步揭发了一些县、区、村干部在婚姻问题上的封建思想和违法乱纪的行为。在会议讨论中反映出:干部中普遍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夫权统治、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干涉婚姻自由,打骂老婆等违法乱纪的行为也不是个别的。乐亭县有的干部说:“丈夫有打老婆的权利,妇女有挨打的义务。”滦南县税务局三十一个干部中,有十一个打老婆的。阜平县一个寡妇要改嫁,法院的干部竟劝她说:“好马不备双鞍,烈女不嫁二夫。”丰润县武装部干事杨秀华干涉胞妹婚姻自由,把妹妹锁在屋里,逼得妹妹跳井自杀;而该县县委竟只给以警告处分。张北县二区区委组织委员胡俊卿,为了找老婆,竟串通区委书记把一个到区里登记结婚的妇女扣留下来,要强迫结婚;该妇女不愿意,黑夜逃走,区委书记竟带着四个人骑马前去搜查,又抢回区里,强迫结婚;结果那妇女在半夜又逃走了,下落不明,县委对这件事至今还未处理。针对上述情况,会议强调指出:贯彻婚姻法运动必须和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斗争结合起来,因为只有首先肃清干部的封建思想和严肃处理违法乱纪的事件,才能保证贯彻婚姻法运动顺利开展。
第三、普遍地检查了全省过去执行婚姻法的情况,认识到开展这一运动的迫切与必要。会议肯定了河北省目前执行婚姻法的三种类型(好的,一般的、坏的),但根据会上反映,第一种类型为数很少,有的地区甚至没有第一种类型。在大部分地区里,自由结婚仅仅处于萌芽的阶段,包办、买卖婚姻、童养媳、早婚等现象仍占着优势,有些地方重男轻女的溺婴现象仍极严重,不少地方妇女被杀和自杀事件还不断发生。据邢台、沙河、临城、任县、隆尧、内邱等六个县统计,买卖婚姻和变相买卖婚姻占全部结婚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娶一个媳妇起码要二百万元,多者达一千斤皮棉。随着买卖婚姻而来的是有些地区的婚姻关系非常混乱。经过检查,到会干部普遍提高了贯彻婚姻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激发起对展开这一运动的热情。
第四、初步解决了贯彻婚姻法运动与其他各种工作的关系及其相互结合的问题。会议开始时,许多干部反映:上级虽说贯彻婚姻法运动是三月份的中心工作,可是又不能影响生产、整党、整顿代耕、扫除文盲等工作,那么究竟还有多少人去开展婚姻法运动呢?定县地委为此还在三个县作了调查,结论是每区只能抽出四、五人。因此有些干部说:“这是半大运动。”会议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复认真的讨论,最后一致同意:一方面使用“组织起来”的方法,把管理生产、代耕和贯彻婚姻法等方面的县、区干部“组织起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编成若干小组,学习有关政策后,深入重点村,统一安排各种工作,集中几种力量共同完成几种任务,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集中所有力量完成一种任务。这样做的好处是领导力量强大,工作步调一致,以相对数量少的干部,同时作好更多的工作。另一方面是依靠基层组织,训练好基层干部,充分地贯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必须善于解决贯彻婚姻法运动与各种工作结合的问题。
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的组织领导问题,会议提出:
第一、明确贯彻婚姻法是全党三月份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要确定专人掌握,党委会要定期讨论,党委书记、副书记要经常了解情况,作具体指导,及时解决运动中的问题,保证婚姻法运动健康发展。同时必须注意不要挤掉生产,并要推动和加强生产。
第二、开展这一运动的步骤与方法:(甲)春节前开好县区干部扩大会议;春节后开始训练村的主要干部,参加训练的农村每村平均三人,城市街道平均每街道五人,时间五天。此外,每县训练宣传员骨干、支部教员、传授站长四、五百人。街村干部的训练,必须由县委亲自主持,要达到以下三个目的:(一)明确贯彻婚姻法的性质、目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二)划清思想界限;(三)学会具体作法。与训练基层干部同时,机关、部队干部都要在三月一日以前,以十天左右的时间开展婚姻法的学习。(乙)贯彻婚姻法运动开始后,全省报告员都要向群众作一次报告;所有脱离生产的干部都要尽可能地向群众作婚姻法的宣传工作,并向家属和亲友写封宣传婚姻法的信;所有业余剧团,都要出演贯彻婚姻法的新剧;各地文化馆都应组织艺人,说唱宣传婚姻法的鼓词;小学以上学校都要学会贯彻婚姻法的歌子;民校和扫除文盲识字班,都要增加婚姻法课程,并组织讨论;幻灯队要出演宣传婚姻法的灯片,至少演出十次;省报、市报、地委农民报都要辟出专栏宣传婚姻法;广播台每日至少广播一小时的宣传婚姻法的节目,教唱宣传婚姻法的歌曲,并组织收音员下乡;动员一切电影院、剧院放映和出演贯彻婚姻法影片或戏剧;党员、团员、宣传员、宣传队员一齐出动,包户、包社、包车间进行宣传。务使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三、为了保证运动稳步地发展,规定不经县以上司法机关批准,不准捕人。凡作为典型而判处刑事处分的案件均要经过县委讨论。各级党委都必须认真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李殿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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