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发展规划国家教委部署贯彻《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9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发展规划
国家教委部署贯彻《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赵卫、实习生秦春)国家教委4月25日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电视工作会议,就当前如何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贯彻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作出具体部署。
实行义务教育,关系着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方针、目标、步骤,规范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为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行为和法律责任,是一部重要的国家行政法规。
为此,国家教委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首先抓好干部培训工作,并根据全国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组织群众学习《义务教育法》和《实施细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地方政府要加强义务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使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三,要落实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地按地区、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到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并使全国大部分地区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第四,增加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提高师资水平。第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国家教委即将颁布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审定新的教材,于明年秋季开始使用,各地在今年务必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其他准备工作。要抓好中小学升学考试制度的改革,已经普及初中的地方,要取消初中招生考试;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就近升入初中就读;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应按《实施细则》规定,实行按照通知到指定学校登记入学的制度。第六,加强义务教育的执法监督工作,保障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