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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就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提出建议应首先确定维持和平行动基本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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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1
第3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就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提出建议
应首先确定维持和平行动基本原则
新华社联合国4月29日电 (记者杨跃华)中国代表万经章今天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会议上发言时提出,为了使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更加合理、有效、可行,应首先确定维持和平行动的一些原则。
万经章指出,应加强联合国在预防性外交方面的作用。维持和平行动在缓解紧张局势与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冲突爆发后,联合国通过维持和平行动,协助有关各方找到和平解决办法,以尽快消除争端,恢复和平,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但如能在冲突爆发或升级前通过斡旋、调停使危机缓解、冲突消除,则更有助于国际和平与安全。
他认为,联合国从事预防性外交活动必须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指南,体现国际社会的集体意愿和责任;尊重有关当事国的主权和意愿,不能干预当事国的内部事务;无论是派遣事实调查团还是维持和平行动,均应以当事国提出的请求或事先征得其同意与合作为前提,以增加其公正性和有效性;在预防性外交中,应尊重当事国所选择的和平解决方法。
万经章还认为,应提高维持和平行动的效率和效能,以最有效、最节约、最富有成果的方式按期或提前完成任务。
他最后指出,中国十分重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工作,已经参加了5项行动。最近,中国向柬埔寨派遣了近400人组成的工程大队,并派遣军事观察员参加联柬权力机构的工作。中国愿与各国一道,为提高联合国维持和平和缔造和平的效能和作用而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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