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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着去的岗位:降工资没人愿干的岗位:升工资大同肉制品厂搞活工种报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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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01
第2版(经济)
专栏:

争着去的岗位:降工资没人愿干的岗位:升工资
大同肉制品厂搞活工种报酬
本报讯 山西省大同市肉制品厂把公平竞争的原则引入厂内工种分配和劳动报酬中,全厂每个职工对自己干什么活,挣多少钱,不仅有充分的发言权,而且有竞争权和选择权,职工自我管理、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1991年全厂的产量、产值、利税分别比上年增长60.6%、63.05%和90%,居全省同行业之首。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厂领导强烈地意识到:“工种一定终身不变,工资一升数年不动”的弊端,压抑了职工自我管理、当家做主的积极性。为此,他们从1988年3月起,制定了一套新的劳动分配方案。劳动分配方案的总方针是:职工争着去的部门或抢着干的工种,则降低其报酬,降到没有人争、没有人抢而又吻合生产经营需要数额为止;凡是没有人愿意去的部门或工种,则提高其报酬,提到愿意去干的人数达到需要数额为止。原料车间洗猪头、洗猪大肠是生产一线的两个主要工种,一向被认为是“二等公民”干的活。新的分配方案实施后,这两个工种工人最高月劳动工资达到本人档案工资的4倍、二线工种的3倍,出现了职工争上这两个岗位的生动局面。
依据这一劳动分配方案,如职工认为自己的工种报酬低,可以申请提高报酬,经本部门或全厂按原报酬招标三日后,无人应标,就可以提高;三日内如他人揭标愿意干这一工种,并接受原报酬,本人就必须离开原工种。厂销售开票室原有6人,每天人均工资定为4元,这6人经过内部“竞争”和协商,留下4人满负荷地干原来的工作,每人日工资增为5元,厂里付出的日总工资则成为20元。4人中收款员责任大,工作时间长,收款岗位工资经过三个月中三次竞争、浮动,最后平衡稳定在比另3人高出20%的“行情”上。
分配方案还明确规定:如果有人提出愿意干别人已经干着的工种,先决条件是必须比这个工种日报酬降低。由主管部门征得原工种人同意后,即可取代原工种人,但是原工种人提出愿意按降低的报酬继续干原工种,同等条件下,则优先原工种人。负责办公宿舍楼厕所卫生的一名清洁工,最初对每日工资报酬的“要价”是9元,两个月后,有人以8元竞争,本人只得降为8元,又两个月后,又有人以7元的“行情”竞争干上了这一工作。一位开粪罐车的司机取得了比厂里开市内车的司机高40%的劳动报酬。有些人劝他还可以申请加码,他觉得厂里没有亏待他,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受到了尊重,尽管无人“竞争”,他也没有再要求加码,三年来,一直愉快地开着粪罐车。
大同市肉制品厂劳动分配方案实施过程,也是全厂职工民主管理当家做主的过程。搞活了内部劳动分配,企业充满了活力。1991年全厂熟肉制品总产量达到10038吨,占全省总产量70%以上,产品花色上到60余种,产品受到了省内外销售市场的青睐。(兰建国 邓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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