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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陈利害村民如数交赔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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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人与人

法官耐心陈利害村民如数交赔款
由于种种原因,审结的案件“执行难”是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从1987年以来,陕西礼泉县人民法院有未执行的“老大难”案件210起。1989年4月,县法院成立了执行庭,他们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审结的案件85%得到执行。
哄抢苹果园的合同纠纷案,往往涉及群众人数多,金额大,案情复杂,是比较棘手的案件。1986年,昭陵乡高尧村高立民等7户农民承包村里60亩苹果园,两年投资数万元,1987年即将收获时,苹果却被村民哄抢,果树也被分掉。1990年3月12日,礼泉县法院判决给高立民等赔偿经济损失43694元,但法人代表村干部拒不执行,执行庭庭长卢尚茂带领执行人员14次上山进村,给50多位有代表性的群众做思想工作。一位哄抢果园的肇事者,对法院判决拒不接受,执行人员和他谈心,讲明自觉履行法院判决的好处和不自觉履行法院判决的坏处,他思想通了以后,不但自觉如数交清分配给他家的款额,而且接受村委会的委派,上门说服其他群众,也如数交清分配的款额,审结的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陕西西安晚报 马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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