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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农村成为被盗自行车销赃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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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引以为戒征文

警惕:农村成为被盗自行车销赃地
近几年,我区城镇自行车盗窃案件骤增。值得注意的是,被盗自行车大部分在农村销赃,却无人举报。买赃车者不仅仅是普通农民,还有一些农村党员和干部。
据对我区近几年发生的自行车盗窃案件调查,被盗自行车在农村畅销的主要原因是:
一、购车人法制观念淡薄。如农民郭某,将盗窃的十辆自行车,以低廉的价格全部销赃在泰来县大兴镇时雨村。该村的农民明知他卖的自行车是偷来的,却满不在乎地说:“我买车是一手钱一手货,别人犯罪与我无关。”当公安人员依法收缴赃车时,有的竟拒不交赃。
二、购车人贪图便宜,争相购买。如孟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将盗窃的十七辆自行车,全部销赃在我区水师营乡小阿拉街村。当公安人员讯问他时,他说:“在城里偷车容易卖车难,而农村则不然,只要便宜就有人抢着买,所以,我把农村当成销赃的大本营。”
三、农村买卖自行车手续简便。农民在买赃车时根本不问有没有车牌和发票,只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要任何手续。如无业人员王某,将盗窃的二十四辆自行车,全部卖给我区榆树屯乡头站村农民,销赃时无一人跟他要车牌或发票。更有甚者,有的村民看到其他村民以低价买到高档自行车时,竟与王犯订购自行车,致使王犯作案更加猖狂。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帮助罪犯处理赃物构成犯罪的严重性。专门机关在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的同时,要以防为本,在防范上狠下功夫,铲除盗车犯的销赃市场,遏制住自行车被盗案件连年递增的势头。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
王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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