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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纠正一起违反选举法“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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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安徽纠正一起违反选举法“怪事”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传宣)安徽金寨县燕子河区两河乡民主选举的乡长李玉水长达两年被歧视为“编外乡长”,不能享受正常的干部待遇。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干预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最近纠正了这一违反选举法的问题,在当地大得人心。
两河乡原来是全县有名的贫困乡,这几年因崛起了以蚕桑为支柱的“拳头产业”,到一九九一年仅蚕桑收入人均就达五百多元。担任乡村企业办公室副主任的李玉水,因为发展乡村经济有功,在一九八九年三月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乡长时,获得多数选票,使原定候选人落选。在次年的乡人代会上,尽管上级领导一再做工作,但连选两次的结果,都是未被列为候选人的李玉水当选为乡长。上级个别领导对此很恼火,声称这样选举的乡长不能算数!
这一来,可就苦了李玉水。按文件规定,乡长的工资待遇应由县财政供给。可是上级有关部门不肯承认这个民主选出来的乡长,县财政也不发给他工资,两河乡的农民只好自己凑钱给乡长发工资。
在政治待遇上,李玉水也同样受歧视。按惯例,乡、镇长都兼党委副书记,但共产党员李玉水不仅不是党委副书记,连同级党委成员都不是。这使他在工作中处境十分尴尬。
去年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干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派人赴金寨县就此事实地调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经有关部门讨论,一致认为这是一起不尊重民意、违反选举法的严重事件,决定给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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