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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使用民族知识术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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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19
第1版(要闻)
专栏:读者来信

准确使用民族知识术语
编辑同志:
民族知识,内容极其丰富,准确使用民族知识的名词术语,对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党的民族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作用。
但是,笔者发现一些报刊未能准确使用这方面的名词术语,如把民族习俗说成是“宗教迷信”,把少数民族聚居地说成是“杂居”地或“散居”地等。
以聚居地、杂居、散居地几个词为例,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民族聚居地是指同一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新中国诞生迄今,我国绝大多数民族聚居的地方都实行了区域自治。杂居,是指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散居,是指民族自治地方以内非自治的少数民族。这3个有着不同概念、不同性质的词不加区别地使用,将会给人造成误解。前不久,一家报纸把酉阳称之为“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殊不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是以土家族苗族两个民族聚居为基础而设立的自治县,实乃土家族苗族聚居地,其他的少数民族(135人)为散居,“杂居”之说是欠妥的。
造成不正确使用民族知识方面的名词术语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民族方面的知识欠了解。为避免有关民族方面的宣传少出或不出偏差,希望民族工作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准确使用这方面的名词术语。
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周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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