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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排查经济纠纷维护正常生产经营南阳市人民法院积极帮助企业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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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8
第2版(要闻)
专栏:

主动排查经济纠纷维护正常生产经营
南阳市人民法院积极帮助企业发展
本报讯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法院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有效地发挥了运用法律维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职能作用。
为了使诉至法院的简易经济纠纷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促进资金正常周转,南阳市人民法院在1989年就建立了“经济纠纷庭前调解合议庭”,变案件受理和审理的分离为直接结合,实行谁收案、谁审理,简化了工作程序,减少了传递环节。对简易经济纠纷,实行即受理即审理,随诉随审。审结后,判决案件当即移交执行庭执行,调解案件由调解合议庭执行,较好解决了执行难问题。1990年以来,经济纠纷庭前调解合议庭审结经济纠纷案件520件,诉讼周期由1988年的45天减少为11天,利用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为国家、集体挽回损失1900余万元。
为了预防和减少企事业单位经济纠纷的发生,把经济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法院主动与企业联系,在全市45个单位建立了经济审判工作联络站,定时定点了解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情况,及时向企业提出依法经营管理的建议。两年多来,共上门为企业服务110多次,指导签订和完善合同620余份。
南阳市人民法院还改变坐堂问案的方式,主动深入企业排查纠纷。今年4月,他们派出一个合议庭到市农行信用社和营业所,了解债权债务,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审理,一个月内,为农行审结案件13件,追回欠款32万多元;发出支付令45个,挽回损失60多万元。
(刘道义尹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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