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阅读
  • 0回复

谁主管 谁负责 责任到人许昌社会治安实行目标管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谁主管 谁负责 责任到人
许昌社会治安实行目标管理
本报郑州电记者李杰报道:河南省许昌市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乡村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交纳治安保证金,使全市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对社会治安齐抓共管的可喜局面。
许昌市社会治安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刑事案件在去年比上年下降16%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下降22%。在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上,治安工作被代表们评为全市最为满意的几项工作之一。
前几年,许昌市城乡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特别是部分集镇、乡村、交通线段和公共场所,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为此,市委、市政府下发了《许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制定了《综合治理五年规划》。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市以治安责任区为基础,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县以下还逐级交纳了治安保证金。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后,许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到自己承包的县市区的基层,督促检查、分类指导。近年来禹州是许昌市的发案“大户”。为改变那里的治安状况,目标管理责任人、市委书记先后3次到禹州,和该市共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禹州市从重点治乱入手,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3个月就使治安局面大变,刑事案件显著下降。市人大、政协领导也经常听取社会治安工作的汇报,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基层巡视,对出现反复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治。各级政法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群防群治网络,在市区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设立了治安室和警亭,各乡镇行政村实行户组结合联勤联治的义务巡逻制度,划分了责任点,明确了责任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