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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出十项措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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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10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吉林推出十项措施
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新华社长春8月7日电(记者陈美凤)吉林省教委日前推出十项新措施,进一步扩大省属27所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的改革与发展。
这些措施包括,今年在国家招生计划范围内省属高校可适当增加调节性计划比例,根据社会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适当扩大招收委托生和自费生,适当增加夜大、函授等成人教育的招生人数。同时,高校在全省统筹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高校专业目录,有权拓宽专业口径,调整专业方向、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在内部管理方面,规定高校在不增加国家事业编制和科研事业费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和调整校内科研机构和专职科研人员编制,创办科技产业实体;在实行定编、定岗、定任务的情况下,有条件的高校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自主决定校内人员分配办法和津贴标准;在国家核定的编制、行政机构和职务指数内,高校可自主决定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实行干部、教师聘任制。
新措施还在职称评聘,合理收费,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讲课活动,与国外、海外合作办学、合作研究、合资办学等方面给高校相当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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