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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奖“卖方”变为奖“买方”哈尔滨面向企业制订科技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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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10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由奖“卖方”变为奖“买方”
哈尔滨面向企业制订科技政策
本报讯如何解决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弱,而众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这个困扰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最近,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以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出一个有28条政策的《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速经济发展的决定》。
《决定》首先在鼓励吸引转化上做文章,由过去奖励“卖方”(大专院校、科研所)推广科技成果,变为奖励“买方”(企业)接受应用科技成果。规定重奖转化过程中的有功人员,奖金按年新增利润的6%提取。
针对全市科技投入中企业仅占不足1/3的短期行为问题,他们规定工业企业必须建立科技开发基金,按销售收入的1—5%提取,他们还给大专院校、科研所和厂长经理们创造互相接触的3个硬件条件:两年内建成4000平方米的全市科技信息中心,作为技术交易市场;投入2000万元建成5个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即中试基地;投入300万元建立哈尔滨科技成果储备库。 (毕国顺 武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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