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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办实体的一个误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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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20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集资办实体的一个误区
王伟
近年来,职工集资兴办实体“热”兴起,这对开拓生产领域,搞活商品流通,发展第三产业,提高职工收入等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众多集资兴办的经济实体中,有些单位办起的实体却让人担心。它们不是在公平竞争条件下组建起来的,而是靠这些单位的某种垄断地位和不适当的经营手段“火”起来的。比如某国营养蚕场所需的桑叶,历来都是由供应科从市场采购回来直接投入生产的。而今为了给职工“谋福利”,蚕场把供应科分离出去,由职工集资兴建了“桑叶经销中心”。“中心”到市场收购桑叶,然后以高价“出售”给蚕场。结果“中心”肥了,蚕场却亏了,个人腰包鼓了起来,国家却由此而背上了包袱。
这种“中心”实际上是把国有财产转移到个人腰包的一个中转站,没有存在的必要。这样的实体为数不少,而且集资利率大大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所以聚集了相当数量的资金,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存储信贷能力,导致了资金的分散。国家应采取果断措施,限制和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经济行为,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保证那些正当经营的经济实体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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