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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签订一九五三年交换货物及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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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03
第4版()
专栏:

中德签订一九五三年交换货物及付款协定
【新华社三十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商务代表团之间,经过友好融洽的谈判,已在四月三十日签订一九五三年中德交换货物及付款协定。根据这个协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将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各种机械、仪器、电工器材、化工原料等重要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供给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以大豆、粮食、矿产品、油脂以及其他人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资。这个协定所规定的贸易总额较一九五二年扩大了百分之三十四,显示着中、德两国间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代表中国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代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签订这个协定的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华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兼商务代表团团长柯尼希。
参加签字典礼的,中国方面有: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徐以新,对外贸易部进口局局长张化东、第二局副局长贾石、出口局副局长傅生麟,外交部交际处副处长沈平及我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商务参赞张光斗。德国方面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商务代表团副团长诺贝尔特及全体团员,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华外交使团参赞葛鲁特纳、商务参赞杜尔伯、商务专员鲍牧、二等秘书波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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