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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法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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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02
第2版(经济)
专栏:

  买“法人”
刘福仁
买“法人”,就是买企业。
听说灌水镇又在张罗卖“法人”,即卖几家镇办企业,我着实为他们捏了把汗。
灌水镇现有镇办企业30多家,年产值1.7亿多元。去年春上,镇里曾决定将一些微利企业卖给个人经营,张罗了好一阵子,愣是没有买主上凑,只好不了了之。这次将是什么样的结局呢?
来到灌水镇,党委书记李春林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就是“真是没想到!”
“上星期一,我们才研究把四家微利或亏损企业卖掉,在清理了债权债务后,这个星期一定了价,公布的第二天就有上凑的,两家砖厂已被买走,一个煤窑两家争,一个衬衣厂正在谈”。
当谈到为啥卖这些企业时,李春林说:“这些企业大都挣不了几个钱,有的干了五六年,至今连本都没挣回来,把它卖出去,镇里可以集中精力抓骨干企业,用卖企业的钱再上新项目。”
在镇政府,我们见到了正在办理买砖厂公证手续的农民杜尧柱,他告诉我们:“十四大报告,肯定了私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合法地位,这使我心里塌了底。我们有这个能力,几家一合计,就把砖厂买了下来。我们有信心,三两年收回全部投资”。
镇里拍卖企业的消息传出后,不少农民开始活动,有的直接找到镇长或书记。现在一年收入一两万元的煤台,有人提出“砸死坑”,张口加到每年上缴利税10万元,连镇里几年前废弃的“白眼坑道”也有人商量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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