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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内地银行官员持巨款私逃香港《南华早报》公开道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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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4
第2版(要闻)
专栏:

  诽谤内地银行官员持巨款私逃
香港《南华早报》公开道歉
新华社香港9月13日电 香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周日版和商业版分别于8月22日和24日连续刊登所谓“内地银行官员持巨款私逃”及其他相关报道后,引起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有关人士的极大愤慨。《南华早报》昨日在头版刊登道歉声明,承认报道“均是不真实和毫无根据的”。
香港《南华早报》在一篇题为《银行官员挟数以亿计巨款私逃》的文章中,指称内地一些银行官员已经挟持280亿美元巨款逃离中国,当中牵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有关人士。这篇报道刊登之后,中国有关银行的负责人先后发表声明和谈话,严正驳斥这类报道无中生有,造谣诽谤,强烈要求《南华早报》公开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并全权委托中国银行香港分行采取行动追究该报的法律责任。
经过双方代表律师的接触,《南华早报》不得不公开承认其报道失实和毫无根据,并对此给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有关人士造成的名誉损害、困惑和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以书面形式保证今后不会再刊登类似的诽谤性报道。《南华早报》还同意赔偿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有关人士共250万港元的损失,各有关银行和人士表示愿意将这笔款项捐赠予慈善机构。
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负责人指出,《南华早报》的诽谤性报道已经在香港和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良好国际信誉造成极大的损害,不是该报承认错误、赔偿多少损失所能弥补的。鉴于该报知错认错,接受我方提出的所有条件,因此决定停止对该报采取法律行动。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南华早报》刊登公开道歉声明后,能澄清视听,消除影响,也希望该报秉承公正、客观报道的原则,不再刊登任何歪曲事实的报道,以免误导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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