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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有偿新闻”本报制订采编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诚恳希望社会各界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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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坚决杜绝“有偿新闻”
本报制订采编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诚恳希望社会各界监督
本报讯 近一个月来,人民日报连续召开编委会、编委扩大会和采编人员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以及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日前制订了《关于采编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的若干暂行规定》,印发人手一册。
规定明确指出,本报是党中央的机关报,党报的采编人员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以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
规定要求,采编人员采编稿件要根据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加以选择,坚持新闻的客观、公正和真实性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搞有偿新闻;新闻与广告必须严格分开;在采访活动中不得接受被采访对象的奖金,不得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除宣传工作需要经编委会同意外,采编人员不得随意向企业或单位要赞助。规定还要求编辑部门和采编人员不得办公司或进行其它经营活动。
报社编委会要求报社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起表率作用,并制订了局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责任制。从严治社,集中精力办报,不断提高报纸的质量。本报诚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给予配合和监督,如发现本报工作人员有索要钱物和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希望及时向本报举报。举报电话是:
5091172 509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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