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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闭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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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闭幕
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苏宁报道: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经过10天的紧张工作,今天在北京闭幕,乔石委员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文另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分别签署了公布这几个法律的主席令。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土库曼斯坦4国领事条约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任免名单和决定驻外大使的任免名单。
在吴阶平副委员长主持的今天上午的大会讨论中,林宗棠、姚峻、李学智、李森茂、杨海波、古宣辉、楚庄等分别就环境保护、资源保护、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快交通发展和铁路网建设、关于教育发展、对祖国教育事业和反腐败斗争的几点建议、正确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内容作了大会发言。
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陈慕华、孙起孟、雷洁琼、秦基伟、李锡铭、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吴阶平副委员长和曹志秘书长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国务委员李贵鲜、陈俊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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