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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小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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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6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

  出租“小偷”
在加拿大多伦多,有一家专门向各大百货公司出租“小偷”的商行。当百货公司要求租“小偷”时,这家商行便指使“小偷”在公司某处“偷窃”。“小偷”作案时,埋伏好的售货员就冲出来把他抓住,大叫大嚷地扭送保安机关。到了保安机关后,“小偷”便被放走,百货公司则付给这家商行一笔钱。
百货公司租借“小偷”的目的是为了吓唬那些隐蔽在顾客中的真正盗贼,使他们不敢在商店里作案。
         (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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