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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一农民负担过重自杀 有关责任者受到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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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2-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平舆一农民负担过重自杀 有关责任者受到严肃处理
本报北京1月31日讯记者从农业部获悉:河南省平舆县一桩负担过重引发的农民自杀事件,最近有了处理结果,有关责任者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去年11月19日下午,平舆县辛店乡两路口村党支部书记蔡天偿经请示乡党委副书记郑玉林等同意,带领19名乡、村、组干部,到五组村民蔡玉堂家收取集资办电尾欠款。在拿走99公斤小麦、10多公斤芝麻之后,有人又强拿另半袋芝麻,蔡玉堂争夺着不让拿,有人吓唬说:“把他捆起来!”蔡玉堂遂于当夜上吊身亡。 在两路口村部分群众向监察部反映了这一事件后,驻马店地委、行署立即派人赴平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是蔡自杀的基本原因;收取集资办电尾欠款方法生硬,造成巨大精神压力,是蔡自杀的主要原因。辛店乡去年夏季人均提留已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35%;秋季该乡又推出集资办电、扩建猪场项目,人均摊派折款32.2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2.61%,两路口村因人多地少收入低,摊派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6.1%。这次强行收款,加重了蔡家的生活困难。
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驻马店地委、行署决定:原辛店乡党委书记、现任上蔡县副县长董合社,在辛店任职期间,不顾上级禁令,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在蔡玉堂自杀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辛店乡党委副书记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路口村党支部书记蔡天偿,是收取集资尾欠款的现场组织者,对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此外,还责令辛店乡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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